2007年5月4日星期五

昨天是新闻自由日


逛了逛经常上的几个博客,发现都没人理这回事。包括几个记者的和以几个记者为首的博客。很遗憾。但是自己也没有说时间写了,先转载几篇,回学校再补交。
第一篇,新华社说新浪网说:让媒体说话



    今天上网,看到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武和平的一篇文章,里面有一句话说:让媒体说话,天不会塌下来。

    联系起前几年兰州市公安局搞的什么记者黑名单,把他们不喜欢的记者统统屏蔽,我就觉得,小武同志的这个话说的很好,说的很有水平,看上去很美,听起来很爽。

      很多年前,毛泽东就说“让人家说话,天不会塌下来,不让人家说话,总有一天要垮台。”他的意思很清楚,就是应该允许不同意见的表达,尽管他事实上并没有做到,或者说做得不是很好,但他老人家说的这个道理大抵是不错的。

    武和平的话,其实涉及到了新闻自由的问题。我在网上查到了这么一段话:199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根据《世界人权宣言》第19条:“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持有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过任何媒介和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信息和思想的自由”,将每年的5月3日定为“世界新闻自由日”,目的在于促进世界范围的新闻自由程度,呼吁思想和信息在国家内外自由交流,伸张新闻工作者的权利、悼念因公殉职的新闻工作者。此纪念日的设立标志着“新闻自由”作为一个国际公认理念正式被国际社会所倡导和推行,迄今已历17年。

    教科书上说,新闻自由包括七种基本权利:新闻媒介创办权、发表权或报道权、答辩权和更正权、知晓权和采访权、保护新闻来源权、使用传媒权、对新闻侵权的诉讼权。

    但事实上,这只是一种写在纸上的理想,任何国家和社会,不管是集权主义还是自由主义,不管是资本主义还是社会主义,新闻自由都是相对的,所谓的新闻自由都是带着镣铐跳舞,戴着嚼子呐喊,不可能让你“由着性子乱来”。

    所以,中国和其他国家一样,也要对新闻进行“适当的管制”,这几年,在媒体产业化的推动下,中国的媒体上也开始出现了“一个喉舌,多种声音”。

    这种变化,让“让媒体说话”有了一定的基础。我认为,让媒体说话应该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让民众在媒体上说自己想说的话,二是让媒体能够自己说话,说自己的话。

    让民众说自己想说的话,是一个“表达权”的问题,而表达权其实已经写入了党的有关公报和政府的工作报告,关键是并没有很好地落到实处。让媒体自己说话,说自己的话。就现在的情况看,媒体其实并不奢求自己头上的紧箍咒真的就能取掉,而是希望能少一些“新闻通稿”,少一些不必要的新闻审查。毕竟,中国的媒体是党和人民的喉舌,替党说话,为人民说话是他们的天职。党和人民就应该相信他们,给他们一个相对自由的空间,让他们为自己服务。

    有人说,现在是媒体时代,也有人说,随着网络技术的普及,人类社会已经进入了一个新媒体和自媒体的时代。有一位美国教授甚至认为,在媒体时代,大多数人宁肯相信媒体上的假话,也不愿意去探究事实的真相。在这样的大环境下,“让媒体说话”也许是我们不得不做出的一个选择。

    对这个话题,原想有很多话说,但写着写着,我发觉有些话我其实还是不能说的,所以就有了上面这些大而无当,无关痛痒的话。马克思在写完《哥达纲领批判》后说:“不管怎么样,我已经说了,我已经拯救了自己的灵魂”。我只能说,有些话我还是不能说,我还无法拯救我的灵魂。


而世界新闻自由日的由来是这样子的


    联合国大会于1993年12月20日作出决定,宣布5月3日为世界新闻自由日。这一行动源于教科文组织大会,其1991年题为“促进世界新闻自由的决议”,承认自由、多元化和独立的新闻是任何民主社会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该大会向联合国大会转达教科文组织成员国关于宣布5月3日为“世界新闻自由日”的愿望。这一天是为了纪念《关于促进非洲新闻界的独立和多元化的温得和克宣言》,该宣言是1991年5月3日教科文组织和联合国在纳米比亚温得和克举办发展非洲独立和多元化新闻研讨会上通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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